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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屯真的太穷了,连公交车都过不来。
想要到镇上,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腿。
路还是黄土石子路,坑坑洼洼并不平坦,这还是大家伙为了方便牛车运送粮食去粮站,特意修整过的。
才走半个小时,陆向红就开始气喘发虚,头重脚轻,速度也越来越慢了。
她观察了一下四周,确定没人后,立马假装从自己的布袋里头取出了一瓶水,赶紧喝了又放回空间里头去。
没办法,矿泉水的包装可不属于这个年代,就算拿出来喝,也得避着人一些。
若是被人发现了,追究个一二三,她可是跳进黄河也说不清了。
接着,她又拿出来两个大肉包子快速地啃了起来。
“陆同志?”
一道男声在身后响起。
“咳咳咳!”
陆向红正啃了一口大包子,猛然被吓了一跳,瞬间就给呛住了。
“你怎么样?没事吧?”
一辆二八杠自行车停在陆向红身旁,车上的甘学林一只脚撑住地面,转头问道。
陆向红呛得满脸发红,好不容易缓过来,她摆了摆手,这才抬头,“没事没事。”
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俊脸,剑眉如墨,明亮的眼眸灿若星辰。
突然间对上的目光让陆向红的心跳瞬间停顿了一下。
只是一晃神,陆向红便回过神来了。
而刚才的心跳反应,她将之归结为人类对美丽事物的本能反应。
甘学林和原主是同一批知青下乡的,当时的甘学林就因为样貌在张家屯里可是引起了一阵轰动。
因为男知青院就在女知青院的隔壁,两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碰过面的,仅仅为点头之交。
而在陆向红看过的原文里,对甘学林的描写可不少,主要也是因为女主罗雯雯从一开始便对甘学林心生萌动。
只是这甘学林不知道是不开窍,还是性子本身冷淡,和罗雯雯并没有多少暧昧的相处,却也因此成为了罗雯雯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甘学林的存在还成为了男女主后来相处的催化剂,可以说在文中是比较有分量的角色。
“甘同志,你这也是要到镇上去?”
陆向红眼珠子滴溜溜地盯着甘学林的自行车,满脸羡慕。
瞧瞧人家,同样是知青,人家这连自行车都给骑上了,她现在还只能吭哧吭哧地靠自个儿两条腿。
“对,那我就先走一步了。”
甘学林说完,真就蹬腿就走!
陆向红,“……”
就很突然。
眼看甘学林就要骑个没影了,她赶紧喊道,“唉,等等!”
陆向红气喘吁吁地追了上去,可怜她这两条腿啊,现在都跟灌了铅一样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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