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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地球彼端。
黄金般灿烂的夕阳下,沈菲穿着宽大的米色连帽卫衣,戴着能遮住半张脸的茶色墨镜,站在一线崖底朝着远方的大海张望。
陪她一同前来的还金夫人和李美薇,这三个金城泽生命中最有分量的女人全都目无表情的望着远方!
她们身后停着一架直升机,孟莎莎和丁亦天靠在一旁的大石头边默默的等待三个哀伤的女人。
“唉!”
丁亦天叹气,金城泽失踪的这些天,他几乎连梦里都在叹气。
“唉!”
孟莎莎也叹气,这些天出了这样的事,作为初恋情人加老同学,再加青梅竹马的小伙伴,她一直在留在边防城没离开。
“唉!”
丁亦天又叹气。
“唉!”
孟莎莎再来一声。
“唉!”
丁亦天接着叹。
“唉!”
孟莎莎再接。
他们俩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叹着气,没有语言可以表达此刻的心情……那三个女人己经在一线崖顶部站了好几个小时,大有望穿秋水的趋势,劝过几次,她们就是不离开!
“怎么办?”
丁亦天抱着脑袋,好痛苦……如果可以代替,他好想那个掉在鲨鱼群的人是他而不是他的金老大!
“莎莎,你知道为什么小时候金老大那么照顾我吗?”
丁亦天憔悴得黑眼圈比熊猫大,胡碴横生边幅己完全不修,他嗓音沙哑得像干涸的稻田,“当时我一转学过去,他就把原先给你的零花钱全分给我了,你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
孟莎莎从来没忘记过小时候,小小的金城泽每天一早上学就把零花钱送到她手上的情景,算起来,他才是第一个对她好的男人,“如果不是他把钱给了你,我当时不会到跟他分手的!”
那么小就早恋容易么,还碰到丁亦天这个棒打鸳鸯的魂淡!
“瞎!”
丁亦天眼中光光点点,回首往事,他的泪直往肚里咽,“我转学去你们幼儿园的时候,爸妈在一场车祸中去世,然后我就碰到了这辈子把我当作比亲兄弟还要亲的金老大!”
“虽然那时只有几岁,但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对我特别好!
一直到18岁吃喝拉撒的所有费用,都是他出的,然后上了高中以后,他甚至想办法让强占了我父母财产的二叔在股市上一亏不起,从而帮我顺利夺回家产!”
兄弟情谊比天高比海深,除了叹气丁亦天的痛无法言说。
“当年我要早知道事出有因,我不会跟他分手的!”
孟莎莎这些天也瘦了不少,一方面为了金城泽难过,一方面为了另一个男人,从那天疯狂的睡了一觉过后,霍凡就几乎没找她说过话,孟莎莎的心也好累!
“姻缘天定,你压根就不是月老指给金老大的老婆!”
丁亦天望着沈菲脑袋包在卫衣帽中的纤细背影,“小沈才是他命定的那个人,他们从一见面就定下终身,性情乖张奇怪的金老大,因为有了小沈才变得像个正常男人!”
“虽然姻缘天定,但人能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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