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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需寻各自门。
这是探春的长嫂,秦可卿死前写下的遗句。
后来,探春跟着二哥宝玉学会了读书写字,又从姨娘那里听到了许久之前他们还在荣国府里的好日子,这才明白过来,先前长嫂留下的诗,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自古农历正月为孟春,二月为仲春,三月为季春合称为三春,这三个月里,百花齐绽,光耀夺目。
待三春过后,满地落红,触目凄凉。
又有一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故而,三春也作三年讲。
而三年,也正是她尚在懵懂之中最后体味过的荣华。
自她出生那日到同母妹妹生即夭折,她在荣国府中度过了虚岁三岁的生日,此后他们合家就搬离了那里,去了花枝巷的贾府——探春有记忆以后,他们一直住着的、原先就不新而后来更是越来越旧、越来越破败的一处小宅子。
三春已过,她也该回到她应该在的地方了。
荣国府里的富丽堂皇,堂姐妹们的绮丽尊贵,从此与她,毫不相干。
狭小的贾府后院偏房,是她五岁以前的栖身之所,她和姨娘一起挤在两间破屋子里,看着大哥大姐在前院欢声笑语,看着倍受宠爱的二哥在祖母怀里嬉闹,探春唯有低下头去,悄悄掩饰起自己破旧的裙摆。
曾几何时,她怨过,恨过,怨自己不是太太生的,恨不得宠的姨娘为什么要生下自己。
只是,这些怨和恨,最终都被日复一日的苦闷和哀愁给消耗殆尽了。
慈悲的太太,不会理她;和蔼的祖母,看不见她;当家作主的父亲,更是假装她并不存在。
病了、累了、苦了、哭了,每一次在身边的只有那个她永远也不能喊一声娘的姨娘在。
渐渐的,探春疲倦了,她不再试图去争、去吵、去怨、去恨,她开始学着接受现实,然后,悄悄憧憬着有朝一日嫁出去,远离这个家。
然而,就在探春决定放弃的时候,意外的转变发生了。
宫中的风气影响民间,因为皇上和太后独宠两个义女,封号超然,地位高贵,故而,全城但凡有条件的人家都开始重视起女儿来了。
谁知道哪一天,自家的女儿也有那等好运气攀上高枝,荫庇全家,这时候不好好笼住她们的心怎么可以呢?
探春的待遇就此提高了。
虽然不能和二哥宝玉相比,但是至少紧随在入宫做女史的大姐之后,享受起了和祖母同吃同住的待遇,接受曾经是风光一时的一品诰命的祖母的教导,学习一个大家闺秀应该掌握的一切技能。
包括读书习字,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女红绣技,林林总总,无所不包。
只是,得到了重视的探春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很多。
学得越多,懂得越多,想法越多,她就越气愤无知的老太太和太太,为了计算那点子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娶了出身不清不白的秦可卿;搬离了根深可靠的荣国府;花了三十万两送大姐进宫去做女史,还笨的不知道攀着凤嫔娘娘给自己谋个好婆家,难不成,她还指望当娘娘吗?也不看看自己的境况,皇上明明白白的已经厌烦到了极点的贾府,怎么可能会允许这个家里出一位娘娘呢?
探春比从前更加期盼着离开这个家的那一天了。
而很快的,她就得到了一次机会。
那是南安郡王惹出的乱子。
在皇上收缴了他和东平郡王手中的水军虎符以后,西南沿海的爪哇国海盗来犯,当时,皇上本属意几位能征善战的猛将带兵去降,可是南安郡王大力反对。
他的理由是,海战与陆战不同,朝廷的将领,多是在东南草原、西北沙漠一带作战,并不涉及水上的排兵布阵,而他家却世世代代掌管海军,熟识水性,精通海战,故而,应当由他挂帅。
这个理由听上去冠冕堂皇,可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他这是嫉妒贾赦贾大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立功,如今高居亲王之尊,他不过是想找个机会,也给自己增光添彩罢了。
皇上想了想,最后到底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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