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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这一行做久了,经历了什么样的悲惨遭遇的人我都见过,但是对佟燕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有些同情。
之后,我和003的行程按部就班,先是到医院,医院有很详细的诊疗记录,我和003直接找到了当天佟燕的主治医生。
从主治医生那里,我们了解到,佟燕当晚确实是住在医院观察病情的,她头部的伤虽然没有什么大碍,但还是造成了她轻微的脑震荡,再加上她本身在长期的心理压抑的情况下已经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病,分不清现实和过去是很正常的情况,甚至越久远的事情她记得越清楚,相反,时间越近的事情她可能越是记不清楚了。
我和003照例将医院当中有关佟燕的所有资料都复印了一份儿,然后便赶去了学校,调取了学校的指纹打卡机的打卡记录。
刚才我们从医院开车过来大约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佟燕如果是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话,四十分钟左右能够从医院到学校,从打卡机上的时间显示,佟燕的确是离开医院之后便直接到了学校,没有去其他的地方。
我和003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当中看到了焦虑,佟燕的不在场证据十分的充分,相当于我们当时弄到的血迹检验DNA的线索就断了。
但是,佟燕的血迹是怎么到了那个展厅的雨伞下面去的呢?
案发时间与佟燕受伤的时间是在相邻的两天,但是,我们问过老何,佟燕受伤时间是3月19号下午六点左右,也就是说展厅中的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比佟燕的受伤时间要晚了几个小时。
在这几个小时当中,如果血液不进行任何的处理,早就已经凝固干涸了,根本就不可能被另外的人从佟燕的家带到展厅去。
有没有可能凶手不是佟燕,而是佟燕的邻居,他当初参与了帮助佟燕的事情,然后脚上沾上了佟燕的血迹,作案的时候变留在了案发现场。
003的说法乍听之下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却经不起任何的推敲,首先,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不经过处理的血液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凝结干涸,就算是用容器装起来都不能从佟燕家带到展厅,更何况是踩在脚上的。
其次是,留在案发现场的脚印是赤脚的,也就是说凶手当时连鞋子都没有穿,当时佟燕的邻居去帮助她的时候,是很多人,如果有这样一个不穿鞋的人,一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
有没有这种可能。003再一次跟我分析道,佟燕当时撞到头部流了很多的血,而凶手如果是想要混淆视听,他当时只需要取一些佟燕的血,然后趁大家送佟燕去医院的时候,自己拿着佟燕的血回去,在血里面加上抗凝剂,然后在作案之前把血抹在自己的脚上?
我琢磨着003所说的这种可能,听起来确实是没有什么破绽。因为那凶手既然能自己配制出一种新的化学物质,让被害者的血液快速凝固,那么弄一点抗凝剂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不过,如果按照003的这种假设,那我们可以怀疑的人群范围就还要扩大,除了当时接触了佟燕的血液的邻居有嫌疑之外,医院接触过佟燕的医护人员也有嫌疑。
现在,这也是我们的一条线索和调查方向,既然有了这种可能那不管操作起来有多么反而困难,我们也只能顺着这个方向查下去。
我和003驱车再一次去了佟燕的小区,这一次003在小区外面买了一些水果和营养品,我知道他是要去见老局长,也就是老何,因为佟燕的神智不清楚,我们要调查的事情去找老何应该比去见佟燕还要快捷一些。
等着003买水果的时候,我却想到了十年前佟燕的女儿死的案子,跟这个案子一模一样的死法,被剥皮抽骨,我现在很怀疑那四把人皮伞当中,有一把就是佟燕的女儿的皮骨做的。
而我记得,当时003告诉老何我们来找佟燕的时候,老何第一句话便是问003是不是要重新查十年前的案子了,当时老何的神情虽然很自然,但是我却觉得他一个退休的警察局长对一桩十年前的案子是不是要重查有些太过关心了一些。
而且,按照时间来推算,当时佟燕的女儿的案子发生的时候,老何应该还在位,作为警察局当时的最高领导人,我相信他一定是知道为什么当时这个案子会连卷宗都没有留下,而且这么明显的谋杀案连一个说法都没有就直接封案了,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