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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刚才那位女同志就不可能是在羊城认识自己,也不是京市。
在沪市和杭市飘忽了一圈,阮娇娇终于想到了那个能对上号的人——
是桃花村的小白莲啊!
阮娇娇皱着眉,依稀记得她跟读大专的丈夫去了北方,而后再也没听珍宝提起过,应该是没再回去了。
怎么从北边跑来羊城了呢?
看着刚才她和男老板的举动细节,这是,二婚了?
阮娇娇挑了挑眉,在外商朋友跟她聊天时,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不再去想了。
郑俏莲,也就是小白莲看着阮娇娇被簇拥在大人物中间,和他们相谈甚欢的离去,脸上依旧带着不自觉的笑容,有些怀念的笑容。
离开家乡太久,她就没遇上曾经认识的人,阮娇娇是第一个。
不管过去多久,她依然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大小姐。
只可惜当初只以为城里富贵人家都这样,最容易能接触到她的机会,没能把握住。
进了城里才发现,可能翻遍整个城市都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大小姐了,在自己一直厌恶想逃离的小山村里,她错失了距离顶峰最近的机遇。
“阿莲,多亏了你,我们可以提早返家了。你不是中意百货大楼的裙衫吗?我们现在就可以去买了!带一只烧鹅回去加餐,我们接上小宝一起去动物园玩啊。等尾款到账,我就给你买一对新的金耳环,现在你这对都旧了……啊!再打一对金镯吧,我头先在仓库看见别家老板娘都有戴……”
其貌不扬,甚至可以称得上丑陋的矮瘦男人,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对郑俏莲细数待会的安排。
不知为何,郑俏莲的鼻子有些发酸。
她抿了抿唇,压下心底的酸涩,快步走进了摊位,“你啊!当然应该好好感激我,要不是我,哪里会有这两笔大订单啊!金镯肯定不可以少的,别人有的,我也要有!还有啊,你记不记得赚到大钱之后要做什么?”
矮瘦的男人憨笑着将郑俏莲扶到摊位里唯一一张凳子上坐下,转头继续收拾东西回答道:“当然记得,要给你穿金戴银,买小汽车风风光光载你同小宝回老家。我们羊城这边的商品小楼房都卖空了,不过我听闻深市那边还在建。
到时候我会想办法让你同小宝住进有电梯的楼房,再找个保姆伺候你们。如果有机会,我们一家三口还可以去对岸的港城逛一逛,那边一定很繁华,可以给你买最靓的衫和最好的化妆品!”
郑俏莲压着嘴角,扬起脑袋:“你最好是记得。”
尽管郑俏莲有些时候还是会嫉妒比自己过得好的人,常常会跟人攀比,但转头一想自己从一个小村姑到如今穿金戴银,天天下馆子,心里免不了还是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和远见。
谁能想到她还有这样一天呢?
这样的生活,别说是给她一个林毅了,给她十个大学生都不换啊!
当初带着激动和向往,和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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