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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走进咖啡厅,问询着来到吴云定好的桌子。
吴云已经到了,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戴一副黑框眼镜,头发过耳。穿着一件休闲的格子衬衫,下身是一条牛仔裤。整个人给人的感觉,非常的儒雅。
“你好,男巫。”吴云伸出一只手,上身微微前倾,微笑与秦歌打招呼。
秦歌与他握了握手,吴云握手的时候很用力,让秦歌知道,这个外表儒雅的男人,并不缺少力量。
两人落座,吴云一直盯着秦歌,忽然笑了笑说:“你很年轻,比我想象中年轻很多。”
秦歌也微微笑着,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来的沉稳,与外表展示的小鲜肉全然不符,非常的矛盾,却又完美融合。
秦歌没有在年龄这个问题上过多去解释,他拿出手稿,推到吴云面前,道:“这是我对《悟空传》封面的一个想法,给点意见。”
吴云收回目光,慢慢移到手稿上。
吴云看的很仔细,这幅简单的手稿,上面只有一个背影,而在人影左上方,是一段话。
这段话,是《悟空传》中的一段台词。
我要这天,都遮不住我眼;
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这段台词,初看惊艳,令人热血沸腾。再看,回味无穷,细细品味,会觉得这段台词,似是在隐射现实。
吴云一直以为,能够写出这种台词的作者,一定是历经沧桑,沉淀人生的智者。但当他看见秦歌后,惊讶的发现,男巫竟然如此年轻。若不是秦歌举手投足之间的沉稳气势,他真的以为这人是冒充的。
吴云抬头,看向秦歌问:“这个背影是谁?”
秦歌看着手稿上的背影说:“你希望是谁,就是谁。”
吴云笑了笑,把手稿折叠,收了起来问:“喝点什么?”
秦歌看着他的动作就知道,吴云这是决定用自己的这张手稿做封面图了。
秦歌拿起酒水单,点了一杯苏打水。
重活过一次,秦歌比谁都珍爱这条命。
烟酒这些东西,能不沾,最好是不沾的。
吴云很健谈,聊天的点也并不局限于文学小说,天南海北,什么事情都能聊。秦歌同样健谈,只要吴云说的话题,他都能接的上话,并且时不时的发表一些比较客观的观点。
吴云很惊讶,他看秦歌最多不过二十二三岁,大学生的模样。但是知识的储备程度,却远超他的想象。
果然,能够写出《悟空传》这样经典的小说,的确不是运气使然。
……
苏瑾来到花姐和她约见面的咖啡馆,苏瑾来早了,花姐还没有到。
苏瑾走到靠窗的一张桌子坐下,点了一杯苏打水。
苏瑾心里猜测着,花姐找自己会是什么原因?
“如果他在这儿,一定能猜得到。”苏瑾喃喃自语说道。
苏瑾没发现,就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子,秦歌就坐在那儿,她只有偏过头看一看,就能清晰的看见。
秦歌与吴云聊得很投机,秦歌放下杯子,说:“我去趟洗手间。”
秦歌起身向洗手间走去,回来的时候,一个女人从咖啡馆外面走了进来,秦歌感觉这个女人看着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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