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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夕颜一回家倒头就睡,君临天之前的东西,也都失败准备了,没派上用场。
什么补汤,什么美味的饭菜,还有一些水果零食,一样都没有动过。
再次醒来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凌夕颜是被闹钟叫醒的。脑子有一会儿的糊涂,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在哪儿,这也是因为,昨天自己睡得实在是太快了。
凌夕颜伸个懒腰,推门而出,早饭已经准备好了,热腾腾的感觉。
君临天有些好笑的,看着凌夕颜头上翘着的呆毛:“过来吃饭吧小懒猪。”
君临天在凌夕颜脸上咬了一口:“你还真的是能睡,昨天回来一直睡到现在。”
凌夕颜有点郁闷的捂着自己的脸:“你咬我做什么,这让个人看到了多不好?”
君临天笑了笑:“我喜欢你啊,我也欢迎你这么喜欢我,我是不会在意的。先来吃饭吧,今天早上我做了你喜欢的黑米粥,放了一勺糖,我尝过了,甜度刚刚好。”
凌夕颜拿着勺子喝了一口粥,歪着头想刚才的那句话,咬一口是喜欢吗?
所以她对喜欢这个词,稍微有点疑问:“临临,如果我死了的话.....”
“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你一定会平平安安的,执行任务小心一点。”
凌夕颜无奈:“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死了,你会在我的心脏上面咬一口吗?”
君临天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可能呢?我一定会和你一起去的,我怎么可能舍得你一个人?如果你一个人,一定会非常的孤独,我绝对不会给别人可能接近你的机会。”
听他这么一说,凌夕颜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霸道了,询问这样的人,这样的问题,实在是不太正确。毕竟这样霸道的感情,可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有的,也不是什么人,对人的爱都是如此的一种形式。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喜欢,所以才这么做呢?在心脏上面咬一口,会不会因为,凶手很喜欢秦玉玲?
有了这个猜测,凌夕颜觉得今天的讨论,可以更加的热闹一些了。
听到凌夕颜的新分析,众人都觉得,未必就是没有道理的,的确可能是喜欢。
可是如果是喜欢的话,为什么要杀了人呢?人死了,再喜欢又能如何?
不过这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疯子,所以就算是真的因为喜欢杀人也是可能的。
毕竟秦玉玲属于另一个男人了,求而不得的话,是有可能动手的。只是这个喜欢秦玉玲的人,选择这么一个日子,目的又是什么呢?
通常在一些节日,人们制造案件,的确是容易混淆,最初众人的注意力。
只是尸体是第二天才被发现的,也可能之后再被发现,总而言之不是中秋节。
那么这人选择这个日子,就应该不是为了混淆视听的,而这个人没地方过节。
从凶手去找死者的行为看,过节的时候,凶手应该也是独自一个人的。
所以两个需要独自一个人过节的人,就这么凑到一起聊以慰藉。凶手选择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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