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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小姐觉得最美味的食物是什么?”
车子行驶到市区的时候,白莫寒突然问道。
涂轻语回过神来,笑了笑,“我不挑食,什么都吃,也都觉得挺好吃的。”
“我觉得最美味的食物是面条。”
白莫寒自顾说下去,“里面放着荷包蛋,还有碎碎的葱花,上面浮着一丝厚厚的香油,我小时候一口气连吃三碗。”
“这个我最拿手了呀,小时候我常给……”
涂轻语顿住,后面的话窒在喉咙里,说不说出来都是痛。
小时候常做给弟弟吃,可惜弟弟……
明明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过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是释怀不了涂晓枫的事?
“我挺会做面条的,不嫌弃的话随时欢迎你来吃。”
涂轻语一句话结束了话题。
“那现在就去吧,正好我饿了……”
白莫寒趁着红灯停车时转头看她,勾唇一笑问,“方便吗?”
“方便……”
虽然涂轻语现在最想的是好好睡一觉,可是白莫寒接连帮了她两次,她不好意思拒绝对方的要求。
……
白莫寒的黑色跑车停在小区楼下挺显眼。
小区里住的都是上班族,年薪十万上下的人,开几十万的车就不错了,可开不起白莫寒这种豪车。
涂轻语突然意识到,白莫寒应该是个挺有钱的人,毕竟有付温晴那种千金小姐未婚妻,白家应该也足够门当户对。
回到家,客厅里还有很重的烟酒味儿。
涂轻语先把窗帘拉开,窗子打开透风,又整理了一下乱七八糟的客厅,扶正了被踹翻的沙发。
“你坐着等吧,我去做饭。”
她把遥控器递给白莫寒,“无聊就看会儿电视。”
“好。”
白莫寒伸手接过。
涂轻语从冰箱里拿出食材,到厨房里准备。
她确实很会做面条。
小时候,爸妈开大车跑长途,没那么多时间照顾她和涂晓枫,她每晚放学都会给涂晓枫煮面条吃。
后来,父母去世,她和涂晓枫被老叔收养,她开始照顾两个弟弟。
再后来,两个弟弟都没了,老婶被盼无期,老叔每天借酒消愁,她就开始了钱串子的生活,每天为了赚钱和生活奔波劳累。
别人谈恋爱腻腻歪歪的时候,她每天想着怎么赚钱、省钱;别人毕业工作结婚的时候,她省吃俭用存钱买房子……
直到二十七岁才开始谈第一场恋爱,也难怪和叶斯辰处的跟哥们似的。
扒葱,切沫,瓣荷包蛋,颇有点手忙脚乱,倒没有十五六岁时熟练。
她已经很久没煮过面条了。
一切和涂晓枫有关的回忆,都会扯出心痛,这些年她都尽力去遗忘。
打了三个荷包蛋飞了两个,只剩一个卖相不错的。
涂轻语把汤里的沫子捞出去,盛出面,洒上葱花,倒上麻油和香油……
奶黄色的面条上洒着翠绿葱沫,看着挺有食欲的。
涂轻语将面端出厨房,往沙发那边走时,突然停住。
一室一厅的房子花光了全部积蓄,五十多平米的房子隔不出个餐厅来,也就没买餐桌,平时都是她一个人,就着茶几就吃了。
可现在是给白莫寒吃……
涂轻语看了悠闲坐在沙发上的男人,黑色西装裤烫得笔直,白色衬衫纤尘不染,连袖口都没有一丝皱褶。
这样的人?蹲在地上?扒着茶几?吃面条?
她会遭天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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