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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两年吃成濒危,三年吃成教科书,就是这么简单又愉快。
至于肉质,白尾鼹鼠的肉质其实要比普通粉肉干肥嫩许多,和基地市里出产的那种干巴巴灰突突的玩意,压根就不能一概而论。
林愁做出的白尾鼹鼠粉肉干是偏向淡黄色的,表面很柔滑,摸起来就像是有一层薄薄的油膜,根据口味可以有水煮、爆炒、清蒸、碳烤等等吃法。
他对粉肉干还是比较亲切的,尤其是小时候父亲常把粉肉干撕成肉条爆炒,沁出油后再加一把鲜绿的辣椒,那滋味——起码要值两大碗米饭。
但从小馆有了白尾鼹鼠后,就连杏仁豆腐的上座率都比便宜实惠的鼠肉干高。
鼠肉干至今唯一的销售记录就是“一只”,是的,只有一只,老赵吃了两口就忘一边落灰去了。
总之这些玩意每天都会被四狗子弄死几十只,吃的多了,连四狗子都开始嫌弃白尾鼹鼠的肉,已经沦落到只能埋在篱笆脚下当肥料的地步。
夜鸾看了一会,语气酸酸道,
“明光,真是个富足的好地方。”
林愁倒是奇了,夜鸾这一身华丽的长裙,难道还想哭个穷不成,不太配套吧?
好在夜鸾只是随口感叹一句,并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
夜风显然非常适应荒野上的生活,片刻时间便用芭蕉叶和几根简单的草编绳子在椰树间弄出了一个吊床树屋,看起来居然还有那么几分精致的味道。
而童昇美就更简单了,直接开口借用了小吴同学的一间屋子。
小吴同学能有啥意见,当然是没有——只不过看来这几天,保镖一号和二号是要挤一张床了。
鲍二有点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嘿,您瞧着吧,山爷回来之后,热闹可就大了去了!”
林愁恩了一声,“你们怎么还没走?”
“...”
许音岔岔的想,要是本公子能走,一分钟都不在这鬼地方多留!
许音的确是给自己老爹打了电话,可那知道那老家伙扔下一句,“怎么去的就怎么回来”,就没了!!
天可怜见,这TM不是让许大公子哭瞎眼睛么。
他那辆“赛车”,不用说跑回明光,就是能再跑十公...不,五公里!许大公子都得跪下磕头管它叫爷爷。
鲍二顺嘴道,
“林老板,上次跟您说的,下城区家长们团购盐焗鸡的事情已经定下来了,每天十只盐焗鸡,辛苦您了。”
“没问题。”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林愁答应的很干脆,“十二只,每天就限量十二只好了。”
“好。”
司空插了句话,指着童昇美道,
“她家,订了没?”
鲍二摇头苦笑,低声说,
“我特别确认过的....她的丈夫,绝对没有签字。”
“啧啧。”司空一挑眉毛,“有点意思。”
林愁皱眉,“从什么时候,你开始对这些东家长西家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感兴趣了?”
司空哈哈一笑,
“本公子乐意,管的着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