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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堂御和林婕的故事,还要追溯到他们的少年时期,那年,他二十,她十九。
北堂御是个天之骄子,家里有钱的一塌糊涂,加上人长的英俊潇洒所以自然就有了成为花花公子的资本。
喜欢他的女人排了十几条街,可他自视甚高,一般女人还瞧不上眼,用李斯时的话来讲,那就是倒下去一个排又站起来一个连,前仆后继死不足惜。
那时候什么班花系花都不够瞧,只有校花才配得上他,不过没几个月就又腻了,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反正他父母不管他,他舅舅宠着他,想要无法无天也没人敢把他怎么样。
也就是因为这样,他还把自己的好哥们儿给塞进了经纪人的行列,让他去替自己物色妹纸人选。
李斯时说要不是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他分分钟弄死他!
也是因为这样,北堂御混到二十多岁还是光棍一条,可人一点也不嫌寂寞,因为只要一句话立刻有女人来投怀送抱,真要一个个睡过去的话恐怕年纪轻轻就得肾虚。
对于他这种玩弄女人玩弄感情的卑劣行径李斯时表示很不齿,他翻着白眼诅咒到:“叫你丫的玩,总有一天会遭报应。”
“报应?什么报应?家族破产吗?求之不得。”北堂御摸着下巴邪恶一笑,“你说我要是真没钱了凭着这张脸应该也混得不差吧?”
“想得美,你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家产你是逃不掉了。我觉着上天肯定会派一个女人来收服你,让你看得见吃不着,折磨你玩弄你然后再狠狠抛弃你,让你丫的也感受一回什么叫伤心欲绝,到时候你就知道自己有多么残忍了。”
对于李斯时如此‘恶毒’的诅咒,北堂御却是毫不在意的耸耸肩:“能收服我的女人还没出生呢,除非是九天仙女下凡尘。”
这大话说了没两天,制服他的人还真就从天而降了。
首先是北堂御突然发现李斯时竟然一连好几天没有出现,没了形影不离的兄弟泡妞也觉得有点孤单,所以这天他特意去了李斯时所在的戏剧表演班拦人,结果就见到那厮跟只哈巴狗似的围在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身边。
那女孩背对着他看不清样子,不过背影很好看,一头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散在肩头,像一条光滑的丝绸。
北堂御有些吃味的靠过去,酸溜溜的说到:“哟哟哟,这不是李斯时么,几天不见怎么属狗了?”
说着还一掌把人拍了出去然后迅速占据美女身旁的位置,让你丫的泡妞不叫我。
“这位美女……”他摆出一个邪魅的笑容转过头去和那美女打招呼,嘴里说的是百年不变的台词。
那台词没上百遍也有上千遍了,说出来不过是一顺嘴的事,可是在转过头去看到林婕的那一瞬间他呆住了,完全失去了语言。
那时候的林婕素面朝天,及腰长发搭配齐刘海,一双大大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不笑的时候眼角也微微上翘,睫毛又长又卷,皮肤比白玉还要光滑,那种从内到外散发出的迷人气质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清纯又不失妩媚,他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可就那一眼,他便恨不得再也不离开她。
那时候的林婕有点内向很容易害羞,旁边突然出现一个痞痞的坏男孩让她脸有点红红的,好半天才嗫嚅着说到:“你……你怎么能打人呢?”
就那么一句话,他就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她追到手。
通过慢慢的相处他了解到林婕家庭条件很艰苦,家里人花费了好大的心血才把她送到英国来留学,而她自己也很刻苦,不但认真学习还利用课余时间去打工赚学费。
相处的越久他就越能发现她身上的优点,她不拜金不虚荣很踏实,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自己目标前进。
她也的的确确和他以往所交往的女人不一样,从来不跟他提任何要求,送她名贵的东西她也总是拒绝。
其实像他这样的富家子弟,这些都不过是泡妞的手段而已,可是她却很认真,说她有自己的骄傲和尊严。她的倔强让他更为欣赏,从此陷入她的情网址中不可自拔。
他们的定情就是在学院年会上,那个时候他们戏剧表演班准备把水浒传搬上舞台。水浒传本来就是一部男人的史诗,女性角色很少,来自东方有着天使面孔的林婕很快便被选定为饰演潘金莲的人选。
而李斯时,则分到了西门庆这样一个角色。
北堂御知道之后嫉妒不已,然后使用各种手段抢了武松这一角色过来,整天和林婕眉来眼去,那潘金莲柔软倒下的一幕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
想到这里,北堂御不禁痛苦地闭起了眼睛。原来他曾经是那样一个王八蛋,不但玩弄女人,还抢了自己兄弟的心上人,李斯时没杀了他真是顾及了兄弟情义。
话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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