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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会儿,她才小心翼翼起来扯了扯严易的袖子,“老公……我想吃烤鹌鹑,野的。”
连盼说完,还详细描述了一下野生鹌鹑的外貌,大小、神态,并特别强调,胸脯羽毛为黑色的鹌鹑烤起来更好吃一点
她白天本来就吃得少,严易巴不得她多吃一点,好不容易连盼说想吃东西,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严易此刻也只会有答应的份。
于是,半夜里,林至和严十四分别都接到了严易的电话,电话内容很简单,基本就是关于连盼对野鹌鹑描述的转述。
其实现在天气已经入秋了,若是在北方,鹌鹑只怕都要南迁了,鹌鹑是候鸟,喜欢温暖的环境,J市就很适合,幸好J市的鹌鹑没有迁徙的习惯,听到这个要求,严十四总算松了口气。
老大要是这会儿非要打一只海东青来吃,那估计是真困难,但是鹌鹑嘛……想想办法还是有的!
大半夜的,会所里的汉子们都带了猎枪,举着手电筒打鸟去了,林大特助,半夜里爬起来,跑到野味市场去敲人家老板的卷闸门,总之……一番折腾后,鹌鹑终于送上门了。
林至带来的鹌鹑,卖相更好,个头也偏大,不过……有家养的嫌疑。
严十四拎过来的一袋子鹌鹑,卖相差是差了点,但却是是货真价实的本地野鹌鹑,连盼最终决定,两个一起烤。
陈老上次来后,对连盼说的那些话如同醍醐灌顶,连盼再也不强行要求自己的手指再如同以前那样运转了,总而言之,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严十四跟林至两个,在连盼的指挥之下,打了一大盆开水,在盆里烫鹌鹑,顺便拔毛。
就见连盼拿着一把小尖刀,异常熟练地对鹌鹑开膛破肚。
“哇,嫂子刀工好厉害啊!”
严十四久在道上行走,也是玩匕首的,一看连盼那个熟练劲儿,莫名就想到了使刀同样精湛的另外一人——一想到温斯特一身白衣笑眯眯解剖的样子,严十四瞬间就起了一身冷汗。
他来食园的时候,连盼已经不下厨了,所以他其实是没有见过连盼下厨的样子的。
但是林至从前是知道连盼功夫的,其实只要稍稍留意,就会发现,连盼现在拿刀的手法,其实和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她的拇指握着刀柄,食指放在尖刀的刀背上,另外三个手指头弯曲地很厉害,全部并拢在一起,挨的紧紧的,贴在刀锋的一侧,显然是为了方便发力。
那三个指头,力道有余,但是灵活其实是没那么够的,不过这并不影响。
像她这样拿刀十几年的人,手上功夫深得很,有时候就是走进了一个死胡同里转不过弯来,人说要想开,再变通一下,转个方向就是分分钟的事。
林至也是聪明人,看了严易一眼,嘴角也露出了一个微笑。
别说是老板严易了,就是他这个旁人看着都觉得好欣慰啊!
只要连盼还愿意下厨,还能下厨,他就觉得这辈子特别有盼头!
大晚上起来跑到城市另外一头去买鹌鹑遭罪不遭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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