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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因为车上有林叔,或许是很久未见,略显生疏的同时,她甚至不太好意思,当着第三人的面和他闲聊。每日三个电话的默契,荡然无存。
甚至他坐在身侧,稍微动动手臂的动作,都会被无限放大。
直到周生辰把她送到家门外,再没有外人了,时宜才试探问他:“到我家里坐坐?”
“会不会太晚?”
“我想给你泡杯驱寒的药,”她低声说着,声音在空旷的楼梯间里,仍旧听得清晰,“大概二十分钟,最多半小时。”
周生辰笑了笑:“我只是掌握不好分寸,因为,从没单独进过女孩子家里。”
很坦然,坦然的让人想笑。
时宜轻声嘲笑他:“你不是说,你很喜欢吴歌的刺绣?怎么会,这么——”
“这么无趣?”他了然。
“有一点儿,”时宜想到他的试验派理论,“我想问个问题。”
“问吧。”
“你说,我们是你的一个研究方向,”她看着他,“如果,研究方向是错的怎么办?”周生辰笑意渐浓:“我记得,你是中文系?纯文学学科?”
她颔首,不解他的问题。
“所以,你有了个概念性错误。”
时宜更困惑了:“什么概念性错误?”
“研究方向本身,并没有对错的分别。”
时宜颔首,示意他继续说。
“只有试验方法会出错。”
“那,如果试验方法错了呢?”
“方法错了,就换其它方法,但是,研究方向不会改变。”
听上去,很有说服力。
可这段话的比喻,说的却是他们之间的事。
他们在一起的事实,不会改变。如果有任何差错,那就换一种方式相处。
她明白了他的意思。
时宜从来都以为,文字的力量最能蛊惑人心,而此时此刻,却从周生辰含笑的眼睛里,看到了更动人的方式。她轻笑了声:“科学技术不止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最好的语言。”
她转动钥匙,终于打开门。
因为工作时间的关系,她已经搬出父母家,独自住了三四年。家里除了几个好朋友,从来没有外人来过,更别说是男人。房间里到处都是女孩子独居的痕迹,周生辰坐在沙发上,尽量目不斜视。
他因为感冒的疲累感,背靠着沙发,坐的略显随意。手臂搭在一侧,手指碰到了毛绒绒长型抱枕。嗯,触感……很特别。
时宜给他泡了驱寒的中药包,端过来。
他接过,试了试,还很烫。
“老人家有句话,叫春捂秋冻,”她拉过来一个更加毛绒绒矮坐,类似于小凳子模样的东西,坐在他面前,“春天不要这么急着穿薄衣服,这十天天气反复的厉害,很容易感冒。”
她说的很认真。
周生辰真的穿的不多,只有单薄的衬衫和长裤。
这么深的夜晚,衬衫的袖口还挽到了手肘,根本就不像个病人。
他低头,喝了小半口药汤:“只是感冒,按照定律,吃不吃药,七天都会好。”
“这是驱寒的草药包,”时宜指点他,“如果是寒症,到明天你就会好转了。”
他扬眉:“这么好?”
“当然。”
时宜看他半信半疑,忍不住笑:“你是不是想,我是找借口让你进来的?”
“我的话,并不是拒绝,”周生辰的声音,因为感冒,有些微微泛哑,倒更让人觉得好听起来,“是慎重。对于订婚的要求,是我做的太唐突,所以想要慢一些相处。”
她没想到,他会回答的这么认真。
有些词乏。
没想到他却笑了声:“想不想听句实话。”
时宜被吊起好奇心,点点头。
“其实,我很想进来。”
她讶然,他却已经低头,继续去喝着那烫手、烫嘴的药汤。
最后他离开时,差不多真的是半小时之后。时宜发现自己和他接触越久,就会越来越守时。她穿着拖鞋,把他送到电梯间,周生辰左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外的手,去按电梯。在电梯门打开时,他却忽然想起什么,用手背抵住电梯门,看她:“我这次回来,是因为你入围了提名奖项。”
时宜怔了怔,隐约记得,似乎美霖说过这件事。
“所以,你是来看颁奖的?”
“差不多,”他抽出左手,替她把披着的外衣拢在一起,“剩下的时间,用来准备订婚仪式。”
忽然亲近的动作,却做的自然。
她还在为近在咫尺的“订婚”而神游,他的手已经松开。
然后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臂:“快回去。”
他走出时宜家时,已经是12:45分。
抬头看她的家,是十二层。这个位置,黄橙橙的取暖灯光,应该是在洗手间洗澡。舌尖上还有酸苦味道的药,刚才看她拿过来,他其实很想说,因为十几岁的时候喝了太多的中式汤药,早已对这种味道抗拒。
可是很难拒绝,不是吗?
就像在广州白云机场,她光着脚追上自己,要求留下来等她时,也是很难拒绝。
这个女孩子的眼睛,太干净。宛如水墨中走出的人。
他曾以为,自己是被蒙蔽了。
却在拿到她长达两百多页的资料后,找不到丝毫疑点。
周生辰驻足立了会儿,看到取暖灯的光灭了。
接着,就是卧室灯亮。
低头看了眼腕表,25分钟。嗯,她洗澡需要这样的时长。
“大少爷,”林叔走过来,“时间差不多了。”
林叔的车,安静地停靠在路边,远远地,有四五辆车也在停着。他颔首,转身头也不回地坐上车,开始那四五辆车只是远远随着,车速非常快,从上海到镇江的老宅,只用了两个多小时。老宅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完全不像是凌晨四点的样子。
他下车,觉得有些冷,把衬衫袖口拉下来,扣好。
忽然就想起时宜说的话。
对林叔说:“春捂秋冻,林叔,你听过这句话吗?”
“百姓家的常话,时宜小姐说给大少爷听的?”
周生辰不置可否。
从镇江到上海不算是长途跋涉,但也耗了些体力,尤其他还在感冒。但没有任何办法,他现在仗着老旧家族的规矩,想顺利接手周生家大小的事情,就需要按部就班,按照规矩来。比如,六点晨膳,是规矩,必须在镇江。
不过因为他早起的习惯,改为5:00。
他不觉得什么,但落在别人眼里,就是上百年的规矩,硬生生改了。看上去,只是晨膳的时辰,别人口舌心底里,想的却不止是吃个饭这个简单。
这个十四岁进入科研轨迹,从不关心家族事情的男人,用无声的方式,宣告了地位。
他从裤子口袋里,拿出灰色格子的手帕,轻轻按住口鼻,避开庭院里的花粉气味,一路无声向内而去。不断有人欠身,唤句大少爷。
待到正厅,十三桌上的人,都差不多到了。
他认的不全,也都一一颔首招呼。
走到主桌上坐下来,身边只有两鬓雪白的周生行和频频瞌睡的小仁,母亲与辈分长些的女眷都坐在临近桌旁,依旧是一丝不苟的盘发,描了双狭长的凤眼。
安静的一顿晨膳,放了碗筷,天才朦朦亮起来。
他想走,母亲却硬要留他,待只剩了他和叔父、小仁和母亲后,气氛却比方才更冷了。
周生仁自从生母意外身亡后,就不太爱说话。
倒是和他亲近,拿了本书,靠在他身边的椅子上,看书。看到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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