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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3章 叶倾城藏身地(第1页)

“大家要加强警戒,以防狼人再次偷袭。

()”

爱德华吩咐过后,众多吸血鬼立刻攀附在岩壁上,迅速地向上爬行,好似蜘蛛般灵捷。

为了家族,为了领土,为了尊严,他们哪怕是身负重创,也要做好守卫的职责。

唯有鲜血换取的光明,才会那般的耀目,唯有生命换来的自由,才会如此的长久。

一座坟墓中,棺材突然打开,露出一张年轻貌美女子的面容,而在棺材中,还躺着一个中年男子,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尽管面色略显憔悴,不过依然可以看出年轻时算得上是英姿勃发的好儿郎。

那女子,欧洲面孔,立体感极强,只不过眼眸是赤红的,而非人们所熟悉的碧蓝,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美感,让人望见对方,禁不住地想再看一眼。

“倾城,趁天还没亮,我去弄点吃的。”

言语的女子,正是当年被派遣出来的吸血鬼伊丽莎白,而那男子,乃失踪多年的大名鼎鼎的异能者叶倾城。

谁都不会想到,他们在这座坟墓中,生活了十余年,更多的人觉得,二人早已不存人世。

当年,伊丽莎白以及同伴们找到叶倾城时,后者刚结束跟境外强劲异能者的较量,然而很快他们便陷入到了狼人族的包围圈中。

原来狼人一路跟随,就是为了将伊丽莎白以及黄金血脉的拥有者一并铲除,再无后顾之忧。

由于之前叶倾城在于异能者的较量中,身负重创,加之狼人族高手皆出,所以经过两天两夜的血战,他在击毙了一百多只狼人后,终于败下阵来,而吸血鬼族,除了伊丽莎白,再无生还者。

趁着夜色,叶倾城、伊丽莎白二人逃至荒山野岭之中,并躲进一处坟墓里。

为了避免呼吸惊动敌人,刚认识不久的他们在狭小的空间内接了吻,那种感觉,说不出是美妙还是迷幻,恍如梦境。

在不久前的打斗中,叶倾城和伊丽莎白皆被一狼人高手的獠牙利齿所抓破,而与别的狼人不同,这一只的身躯内含有特殊的剧毒,会导致人身上功力皆失,失去抵抗的能力,浑身绵软无力,别说是飞奔,就算是走动也会变得异常的困难,连婴儿都不如。

狼人族在荒山野岭中寻找了几天几夜,都没有发现目标的踪影,他们几次与叶倾城所躲藏的墓穴擦肩而过。

最终,狼人族选择了放弃,不过他们明白,既然叶倾城和伊丽莎白中了特殊之毒,那么必然走不远,就算是一天一夜,也无法从荒山野岭中离开,于是他们在返回欧洲大陆之前,特意将整座山的林木都摧毁,并施展了魔法,让这里的突然几乎是寸草不生,至少是高大树木在此难以存活。

如此以来,就算是伊丽莎白若逃脱,也是注定避免不了在白天行走,从而导致在阳光下灰飞烟灭。

这一招不得不说阴险至极,自由就在山脚下,而中了毒的吸血鬼却一生都无法企及,因为在此过程中,她会死亡。

如果叶倾城功力尚存,那么如此棘手的难题必然迎刃而解,然而他中的毒比伊丽莎白还要严重,所以自身难保,根本就救不了吸血鬼。

由于血液里也存在毒素,所以导致叶倾城的黄金血脉失去了效果,就算是伊丽莎白拥有了他的血液,也是无法逆转在阳光下死亡的结果。

这个吸血鬼女孩最后悔的一件事,便是行动之前,忘记了佩戴特殊戒指,所以今生今世,她将被困在这座坟墓中,只有在夜幕降临之际,才会从中走出,寻找着食物。

吸血鬼拥有着特殊的异能,以前寻找猎物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而如今,绝对是手无缚鸡之力,甚至是遇到一只豹虎,处境就变得十分危险。

起初的每一天,都是十分的煎熬,然而慢慢地,伊丽莎白似乎爱上了叶倾城,毕竟日久生情,二人又共处一室,所以有了恋情的她,心情才逐渐好转起来,甚至她已经迷恋上这种生活,与世隔绝,跟恋人朝夕相处,虽不能一起看日光,却可以夜夜赏星星。

唯一觉得内疚的是,那就是没能实现吸血族的愿望,彻底改善他们的缺陷,伊丽莎白内心很清楚,就算现在族人找到了叶倾城,也是无济于事,毕竟黄金血液已不复存在。

在此期间,叶倾城最想念的莫过于自己的幼子叶凡,当时他与境外异能者大战之际,通过信鸽传书让部下叶知秋好好照料儿子,因为他有着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凶多吉少。

想不到的是,他凭一己之力,摆平了强大的异能者,谁料却无端端地卷入到吸血鬼与狼人之间的争斗中去,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变成了废人一个。

想他叶倾城一世神勇,却落得个如此落魄下场,屈身于荒野坟墓之中,其实他是有机会逃脱的,但是他丢不掉伊丽莎白,所以放弃了自由,在这里陪伴着她。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伊丽莎白被感动,芳心大动爱上了这个东方国度的男人。

幸运的是,叶倾城的老婆,很多年前便已撒手人寰,若不然,伊丽莎白的心中必然有着一份罪恶感。

不管怎样,二人这么多年,成了一对不可分割的眷侣,尽管活动范围仅局限于山野,不过对于他们而言,却是无比宽广的美妙世界,愿意在此度过余生。

然而这份宁静,在十余年过后,还是被打破,因为终将有吸血鬼家族的人到来。

“首领,我们刚刚发现十余名吸血鬼鬼鬼祟祟地离开了他们的地盘,前往东方,行踪十分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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