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冬天的,连动物们都储备了足够多的粮食进行熬冬,就更别说人了。
出了镇子,白雪皑皑的地面上,几乎看不到任何的踪迹。
唐大少带着众人和红毛僵尸一起朝着目的地出发。
不过几十公里的路程,唐大少他们足足走了三个多小时才到目的地。
进入北极熊的镇子,又和华夏东北的镇子有所不同。
这里依然很冷,甚至比漠河镇更加寒冷。
可是这里人的生活却不像漠河镇的人一样,在房间里不出来。
小镇的街道上依旧可以看到一些酒鬼,拿着大瓶的伏加特对自己硬灌。
北极熊人好酒,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因为他们居住的地方寒冷,烈酒可以驱寒。
唐大少他们的到来,自身做的隐蔽,并没有引起北极熊人的注意,加上来的时候计算过时间,抵达这里,刚好天色已经暗淡下来。
北极熊小镇的晚上似乎更加热闹,他们的长相毕竟区别于华夏人,所以唐大少他们并没有靠的太近。
隆冬时节,天上开始下雪,这时候在外面冻着,着实不好受,好在他们最次也是先天级高手,运气真气御寒,还是可以做到的。
随着深夜的降临,雪开始下的更大,热闹的小镇也慢慢的进入梦乡,是该行动的时候了。
由于镇子不算太大,唐大少的灵气很容易找到那些吸血鬼和狼人的聚居处。
这些吸血鬼和狼人,和普通的北极熊人,还是有区别的,他们似乎泾渭分明,一个在镇子的东边,一个在镇子的西边。
这对于唐大少他们的行动来说,也极大的提供了方便。
这个镇子中有高手,一个吸血鬼大公爵,加上一个ss级的狼人。
其余从不入流,到顶尖加起来足足有近两百人,实力已经算是极为不弱了。
怪不得东北三省的华夏分局屡屡吃亏,有着吸血鬼大公爵和ss级的狼人在,不吃亏才怪。
唐大少他们伪装一番,悄悄进入这里,其中又以红毛僵尸最为厉害。
它走路没有丝毫的动静,似乎脚可以不用着地,雪地上甚至会不露出脚印,所谓踏雪无痕,其实在做的人几乎都能做到,只是需要他们运气轻功,急速前进的时候才能做到,而且难以坚持太长时间。
可是红毛僵尸在慢慢的移动中,居然也能保持踏雪无痕的状态,这可就恐怖了。
红毛僵尸对吸血鬼很感兴趣,众人先是进入了吸血鬼喜欢居住的城堡。
冬天,狼人还是比较喜欢活动的,而吸血鬼早早进入自己的巢穴中沉睡。
城堡中,有不少房间,更有不少地下室,这些房间和地下室之中,多数都放着一具棺材,这是吸血鬼的床!
唐大少他们分散开来,将整个古堡给包围住,并没有进去,只有红毛僵尸一人进入。
红毛僵尸似乎有自己独特的找人方式,虽然这里房间很多,而且还有地下室,可是没有一个吸血鬼能逃过它的眼睛。
低级的吸血鬼几乎在棺材盖打开的一瞬间就被吸干了浑身的血液而死,而高级的吸血鬼虽然想要反抗,可无奈他们碰到的是红毛僵尸,一个堪比雷夫诺亲王的家伙,如何会给他们机会?
红毛僵尸杀人的速度很快,每一个吸血鬼都是被吸干了浑身的血液,最后成为一具干尸。
温酒一觉醒来重生到十五岁,就遇上宿敌带着花轿上门,要娶她?!还好这人是替病秧子弟弟来迎亲的。温酒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很短命,知道谢家将来会满门权贵,知道眼前这个少年会成为权倾朝野的摄政王。温酒揣着小心脏,暗戳戳的朝未来的摄政王示好,我负责赚钱养家,请长兄继续风流潇洒!大概是好的方向不太对。洞房花烛夜,这人忽然玩起了大变新郎。温酒长兄,我嫁的是你五弟,为什么入洞房的是你?谢珩是我接你进谢家的门,你只能是我的人!...
执教林书豪,冲击NBA总冠军!每天稳定两更,中午1000,晚上2000。求推荐票,求收藏,求打赏—欢迎大家加群291308606...
莫小言前世被同事排挤,工作不顺心,去游泳还给溺水了。醒来后发现自己也赶了一回潮流意外穿越了,家徒四壁,穷的只剩下人了,被恶亲戚处处刁难,还好爹疼娘爱。挽起袖子,发家致富,遇到腹黑的某人,从欢喜冤家发展成一生挚爱,最终找到了自己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宋煜霆,你不是答应老娘不碰我的吗?白筱筱怒吼道。某人嘴角勾出一抹邪魅的笑容,都已经是爷的女人,还这么矫情。宋煜霆,你就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狼。噢,是吗?你见过这么帅狼?某人尽情的发挥着他的无赖攻势。宋煜霆,你说,你是什么时候对老娘有心思的?从你看了我开始!...
她不幸穿越,代姐出嫁,照顾瘫痪的男人不说,还要养着一个小包子。他沉默寡言,想要给她自由,却不想她不离不弃的陪在他身边。那时,他便想,她就是他的全部,世间对错全都不管,唯娘子命是从。...
大叔,我想要这个游乐园一辈子都是我的!于是乎,某男人一掷千金,为她买下整座游乐园。大叔,我想要来海滩上住每天看日出!于是乎,某男人大手一挥,一片沿海别墅很快建成。大叔,我想谈恋爱,交男朋友!于是乎不对!云小软,什么都可以依着你,就是这一条不行!他是绿港城最年轻的权贵,政界新锐,跨国公司大总裁,亦是医学兼心理学博士。论,与一个不管是智商还是情商都高超的多金帅气成熟男人谈恋爱是什么感觉!云小软答白天乐的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