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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没想到花残雨把那件事调查的这样详细。
想到那天在病房中骑在楚铮身上的那一幕,她心慌的更加厉害,吱吱唔唔的说:“也许,也许是因为他出手太快的缘故吧……”
“哦?出脚很快吗?”
花残雨好像也不愿意在秦朝被占了便宜这件事上墨迹什么,反正他已经决定让那个家伙消失了。
于是就直起腰板借机转变了话题:“能够有多快?”
“很快。”
秦朝认真的说:“当向风跳起,右脚离着他肩膀仅有十几厘米时,他才抬腿,然后向风就飞出去了。”
“当时,”
花残雨说:“你有没有记住他抬腿时踢向向风时的高度和角度?”
“不记得了。”
秦朝微微皱着眉头的想了片刻,然后摇摇头。
她从来没有骗过从她六岁就爱上的男人,她说不记得了,就是不记得了。
这点,花残雨可以保证。
“那好,我给你示范一下,你瞧仔细了。”
花残雨说着站起来,绕过椅子来到南侧的书架旁,用手比划了一个高度:“以我对向风的了解,他在想小小的惩罚一个人时,如果跳起向对方进攻时的高度应该有两米一三,出脚时的速度为每秒四十六米,力度是他爆发力的三成。
当时他在踢向楚铮时飞出的是右腿,那么他的左肩要下沉到十五度角,左臂向外摆动二十七度左右,肋下第七根到第九根肋骨间是最大的破绽……”
听着花残雨对向风对楚铮进攻时的分析,秦朝眼里又灌满了崇拜的不住点头:“是的,三哥,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就像是亲眼所见那样。”
花残雨微微一笑,向后退了三步,气定神闲的望着他抽出半截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向风在半空中踢出右脚时,露出的左肋破绽。
而我,就是那个楚铮!”
说着,他攸地抬腿,穿着布鞋的右脚仿佛动了一下,又仿佛没动,可那本书,却啪的一声从书架上飞了出去。
“当时的情况是不是这样?依你的眼力,应该可以看出他出脚的速度。”
看着落在地板上的那本书,花残雨眼里闪过一丝得意:“我快,还是他快?”
“他不如你快。”
秦朝肯定的点头:“当时他飞腿时,我可以看到他踢中向风的脚。
而你刚才在把那本书踢下书架时的动作,我却没有看清……哦,不是没有看清,好像你根本没有抬腿一样。
三哥,你太厉害了!”
男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些虚荣心的,就像是那些顶级美女被无数男人称赞漂亮一样。
听出秦朝发自内心的崇拜后,花残雨很是云淡风轻的笑笑,摆了下左手表示这只是雕虫小技。
然后走到落在地板上的书前,弯腰伸出右手。
就在他右手刚碰到书皮时,却又听到秦朝说:“不过,他踢的不是向风的左肋,而是小腹。”
小腹?花残雨双瞳猛地一缩,捡起书本时的右手稍微顿了一下。
依着花残雨对向风的了解,他在做出那个动作时,唯一的破绽就是左肋第七根肋骨到第九根肋骨之间,万万不可能把身体最柔软、最没抵抗力的部位之一--小腹,暴露在对手的攻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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