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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彪端起步枪瞄着窗外,道:“不可能,布兰科对咱们安良堂的了解只限于你滨哥。”
曹滨点头应道:“这可能是咱们对布兰科唯一的优势了。所以,当滨哥离开了这儿的时候,布兰科就敢大胆进攻了。”
董彪继续瞄着窗外,却突然一怔,放下了手中步枪:“周嫂,你吓到我了知不知道啊?”
周嫂敲着窗户道:“滨哥,彪哥,吃饭了。”周嫂熬了小米粥,烙了发面饼,再搭上几样自己腌制的咸菜,正是大多数中国人最为习惯的早餐。罗猎自打来到了这美利坚,已有四年半之久,但吃到这种充满了家乡味道的早餐却还是头一遭,结果,一不小心又吃撑了。
曹滨最先放下了碗筷,安排道:“大新,罗猎,吃完饭你俩可以在院子里活动活动,练练飞刀什么的,只要不出这个院子就行。”
曹滨吃的并不多,他是个南方人,并不怎么习惯这种北方的早餐,只是为了罗猎,曹滨才特意吩咐周嫂不必顾忌他。
罗猎习惯了早起锻炼,可是,自打坐上火车前往金山来,整十天,他就没得到早锻炼的机会,早已是浑身难受,来到了这儿,大师兄又不让自己到院子中去,可是把罗猎给闷的够呛,得到了曹滨的允许,罗猎高兴地差点跳了起来,急忙放下碗筷,拖着马鞍来到了院子中。
“鞍子哥,你捡些石块来,我练飞刀给你看。”罗猎手腕一抖,从袖口中滑落出一柄飞刀扣在了掌心。
马鞍不解问道:“你练你的飞刀,干嘛让我捡石块呢?”
罗猎兴奋道:“你扔石块,我用飞刀射它。”
马鞍嘟囔道:“吹牛逼也不带打下草稿的……还飞刀射石块,你能射中门口那棵小树就够狠的了!”说是这么说,但马鞍还是弯下腰捡了几块鸡蛋大小的土疙瘩。“我扔了啊!”
罗猎拉好了架势,道:“来吧,随便哪个方向,速度越快越好。”
曹滨拖了张椅子坐在了房廊上,董彪则立在了一旁,二人看着院落中的罗猎一刀接着一刀将马鞍抛出去的土疙瘩一一击得粉碎。
“有些早了吧,滨哥,五十里的路,我阿彪可是走了足足四个小时,布兰科能有我走得快么?”
董彪依在了房廊的一根立柱上,两只眼睛不时地从罗猎马鞍的身上转移到院落四周。“你先去了罗斯维尔,然后再转过来,这可是得有个小一百里路哦!”
曹滨淡淡一笑,道:“布兰科没你那么笨,租辆车,或是抢匹马,他办法多的很。”
董彪又抛出了个新问题:“滨哥,要是没把布兰科引来,咱们该怎么做?在这等下去吗?”
曹滨点了点头,道:“这场比拼,拼的不单是能力,还有意志力,谁更有耐心,谁的赢面就会更大一些。十年前,布兰科便是在意志力上输给了我,没想到,十年后,我跟他比拼的却仍是意志力。”
董彪道:“十年前你跟布兰科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滨哥,你从来不说,我也不敢多嘴去问……”
曹滨笑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布兰科确实是条好汉,没有仗着人多势众来欺压我,跟我一对一比拼了一把,我用了五天的时间熬倒了他,也就顺便带回了那颗洋人的人头。
当然,布兰科要是真的仗势欺人的话,我恐怕是回不来了,但布兰科以及纽维尔小镇的传奇故事估计也会在十年前划上一个句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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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彪对十年前曹滨独闯纽维尔小镇的传奇故事展开过无数次想象,可想象出的情节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漏洞根本经不起推敲,因而,这十年来,董彪对这件事的好奇心是越来越重。今天好不容易等到了滨哥主动提起这件事,那董彪怎肯放过滨哥如此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滨哥,五天哪!你都跟他比拼了什么需要用五天的时间?”那董彪的表情虽然夸张,但也却符合他的真实感受。
曹滨打了个哈欠,揉了揉两侧太阳穴,道:“真没什么,就是在沙漠里看谁挺的时间更长一点。”
董彪仍旧不满意,使出了激将法:“算了算了,就当我没问过,我只求滨哥万一我死在了布兰科的手上,记得在我的坟前给我细细讲一遍就成了。”
曹滨拧起了眉头,只一下,随即便舒展开来,回道:“好吧,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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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科从来就没让对手失望过,这一次,面对安良堂曹滨,自然也不例外。
曹滨的反常行为自然引得了布兰科的注意,“鲍勃,你怎么看?”
鲍勃拿着单筒望远镜紧盯着安良堂堂口的大门,听到布兰科问话,放下了望远镜,转过身来,先耸了下肩,再道:“他肯定是在掩盖着什么。”
布兰科点了点头,叹道:“是啊,他肯定是在掩盖着什么,可是,他究竟在掩盖什么呢?”
鲍勃道:“我想,他可能是想转移我们的注意力,然后偷偷地把那两个狗杂种给送进去。”
布兰科从鲍勃手上拿过望远镜,看了两眼,若有所思道:“我不相信那两个杂种真的去了洛杉矶,曹滨没那么愚蠢,洛杉矶不是他的地盘,在洛杉矶对决,布兰科的胜算要远大于曹滨,所以,那两个杂种一定还在金山。如果你的判断是成立的,那么,我在想,曹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将那两个杂种接进他的老巢,看上去是最保险的办法,可最保险也就代表着最为被动,曹滨是一个甘于被动的人吗?不,他不是,他绝对不是!”
鲍勃道:“或者,他是想将我们引开,然后在他的老巢中为我们添两张餐桌,等我们杀进去的时候,好为我们准备一些惊喜?”
布兰科掏出了烟来,点上了一支,缓缓吐出一口浓烟,布兰科轻轻摇头,道:“如果是那样的话,用不着曹滨亲自来做。鲍勃,你可要盯紧了。”布兰科将手中望远镜交还给了鲍勃,又叮嘱了一句:“我猜测,曹滨很可能会出门。”
布兰科和鲍勃的藏身地是一间教堂的塔尖,这间教堂距离安良堂只有三百来米的垂直距离,教堂塔尖的高度足有三十米之多,到安良堂之间又无其他较高的建筑物,因而视野非常清楚。若不是晚上光线不足,那安良堂中所有人的一举一动,恐怕都能被布兰科和鲍勃看个一清二楚。
二人轮流监视,终于看到曹滨的车队驶回了堂口,再接着,堂口设在外面的灯光一一熄灭,只剩下了楼口处一盏并不算多明亮的灯。
“布兰科,他们都睡了,我们还要坚持下去吗?”鲍勃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哈欠。
布兰科似乎也有些疲惫,被鲍勃引的跟着打了个哈欠:“啊——鲍勃,请相信我的直觉,曹滨今天夜里肯定会有所行动。”
坚持到了黎明时分,二人的辛苦终于得到了回报,安良堂的楼口处闪出了一个人影来。布兰科抓过单筒望远镜,只看了一眼,便断定道:“没错,是曹滨,我的直觉果然没错,这只狡猾的猎豹要出山了。”
鲍勃道:“布兰科,我们要紧紧跟上他吗?”
布兰科阴笑道:“不,让他舒舒服服地开始旅程,这样,他才能告诉我们他到底想去哪儿。”
鲍勃担心道:“布兰科,他要是驶出金山的话,那我们是很难再找到他的。”
布兰科蔑笑道:“再狡猾的猎豹也逃不出优秀猎人的掌心,鲍勃,我们不能着急,干掉比尔布朗,我们两个已经足够了,但想打败曹滨,只我们两个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要等来我们的兄弟。”
鲍勃下意识地掏出了怀表看了一眼,自语道:“按理说,他们也差不多该到了。”
布兰科点了点头,道:“鲍勃,你留下来等着他们,然后按照我留给你们的标记去找我,我要先走一步,去看看曹滨他到底去了哪儿。”
曹滨猜测的没错,布兰科确实不会傻到徒步追踪汽车。
布兰科苦心经营纽维尔小镇,尤其是最近几年吃上了抢劫火车这碗饭,因而积攒了大量的财富,而在金山租辆车的费用并不算有多贵。
布兰科开着租来的车上了路,一边辨认着曹滨车子留下来的痕迹,一边慢悠悠向前追,偶尔停下车来在路边给鲍勃他们做下个记号。曹滨在罗斯维尔镇外围兜的那一圈也没能给布兰科造成多大的困惑,他很快就辨别清楚了曹滨的去向,开着车追到了曹滨停车的路口。
远远看到了曹滨停在路边的两辆车子,布兰科的脸上闪现出一丝得意,他既没有减速,也没有加速,依旧保持了原来的速度,从那两辆车面前驶了过去。
曹滨将车子停在了路边,而曹滨的人并不在车上,而从时间上推断,这两辆车应该在原地停了很久,这只能说明,曹滨已经下了车,去了另外一个地方。而从车上留着的两个人的不经意的目光中,布兰科已经判断出了曹滨所去的方向。
布兰科将车子往前开了大约有两公里多,然后停了下来,下了车,绕了一大圈,终于远远地望见了湖畔边上的那处院落。
单筒望远镜的视角中,布兰科看到了曹滨,也看到了正在院落中练习飞刀的罗猎。
“很好,曹滨,你确实是一名值得尊重的对手,这处庄院设计的很巧妙,外围有至少两百米的开阔地,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很难不被发觉便可潜入进去。看来,你不单善于进攻,同样善于放手,布兰科为能有你这样的对手而感到骄傲!”布兰科潜伏在远处的一片灌木丛中,一边观察,一边自语。待看清楚了整个院落,布兰科收起了望远镜,掏出了万宝路,但犹豫了一下后,却将香烟重新放回了口袋中。抽烟会冒出烟来,虽然距离很远,这点烟雾很难被发觉,但布兰科却十分谨慎,不愿冒丝毫风险。
布兰科重新回到了路上,坐进车中,却没着急启动车子,先点上了一支烟,边抽烟,边思考着什么。“曹滨,你很聪明,也很有经验,只可惜,你的对手是布兰科,十年前你侥幸赢我,但今天,布兰科不会再轻敌了。”
布兰科低声自语,扔掉了手中的烟头,发动了汽车,继续向前驶去。布兰科对这一带的路况并不熟悉,但他的方向感很不错,知道他一路驶来已经调转了方向,继续向前,便是金山。
鲍勃在事先约定好了的地点终于等到了他的十几名弟兄,正准备出发,却见布兰科回来了。
“布兰科,看你的神色就知道,一定是遇到了好事。”鲍勃叼着雪茄,迎了上去。
布兰科跟弟兄们打了招呼,然后坐了下来,将双腿摆在了前面的茶几上,“幸亏我回来的及时,不然走岔了,又会耽误一天的时间。你们都靠近点,我要给你们派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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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猎终于将身子彻底活动开了,并出了一身的热汗,这才愿意停歇下来。
待罗猎擦洗干净后,曹滨将罗猎叫到了跟前,问道:“罗猎,加入布兰科就在对面的那片灌木丛中,你认为,他会选择怎样的方式进攻我们呢?”
罗猎笑道:“这个问题我早就想过了,滨哥,我认为最好的进攻方式是用炮。”
曹滨哑然失笑,却又不能说罗猎的回答是错误的,用炮轰,显然是最有效的进攻手段。“布兰科是搞不到合适的火炮的,除了使用火炮,你还想到了其他什么办法吗?”
罗猎手指院落之外,道:“院子外有几百米的开阔地,其间没有任何可隐身的地方,强攻的话,只会落下个挨打吃枪子的结果,所以,只有偷袭。滨哥,这院子外面的开阔地既有优势也有弊端啊。”
曹滨饶有兴趣问道:“弊端?哦?说说看。”
罗猎道:“这片草地的色彩极其单调,很容易就让人产生视觉上的疲劳,白天好一些,到了夜晚,只要布兰科披上了相同颜色的披风,趴在草地上慢慢爬行,咱们是很难发觉的。”
曹滨点着头露出了笑来:“嗯,很不错,这是这处庄院唯一的漏洞,居然被你看出来了。”
罗猎撇了下嘴,道:“这么简单的漏洞,滨哥应该早就知道,所以,我猜测,这个漏洞对布兰科来说,却是最危险的陷阱。”
曹滨问道:“既然是防范上的漏洞,能补救回来就很不错了,怎么能说是对布兰科布下的陷阱呢?”
罗猎应道:“昨天傍晚我到这儿的时候,就发现这片草地有个特殊之处,田鼠和野兔特别多。”
曹滨笑道:“你的意思是说,那些田鼠和野兔是我给布兰科设下的陷阱么?”
罗猎淡淡一笑,道:“那倒不是,不过,这些田鼠野兔一定滨哥有意喂养的。”
曹滨微微颔首,脸上却是不以为然,道:“接着说。”
罗猎接着道:“这些小动物对危险的嗅觉要远大于人,而且,越是到了夜晚,便会更加警觉。布兰科若是看到了这个漏洞,采取了我说的办法,可能不会被咱们所发觉,但一定会惊动了沿途中的田鼠和野兔。它们不会考虑布兰科是敌是友,它们一定会四下逃窜,只要咱们发觉了这些异样,便可断定有外敌入侵。”
曹滨不由直起了身子,道:“咱们断定了有外敌入侵,那又该怎么应对呢?”
罗猎笑了下,回道:“我猜,滨哥一定会不动声色,等到他们爬到了草地的中间地带,便会打开探照灯。”
曹滨皱起了眉头,道:“探照灯?这院子里哪来的探照灯?”
罗猎不好意思地挠了下头,道:“我猜一定有,我看到了发电机,若是只为了这几间房间的照明,滨哥不会用那么大功率的发电机,所以,虽然我还没找到探照灯藏在哪儿,但我猜,滨哥一定在院子里安装了探照灯,而且,应该还不止一个。”
曹滨的表情显然有些吃惊,但仍旧保持着沉静,无奈一笑后,又接着问道:“那为什么又非得等到他们爬到了中间的时候才打开探照灯呢?早一点不行吗?或者干脆晚一点,等他们靠近了院子,在开灯照他们,这样不是更方便教训他们么?”
罗猎伸开双臂比划着,同时道:“这片草地的宽度大约有两百来米,等他们爬到中间的时候,向前距离院子以及向后退回到灌木丛中,都是一百来米。布兰科当街枪杀比尔警长,这说明他们习惯用的武器应该是手枪。手枪的有效射程不高,我问过彪哥,彪哥说超过了三十米,根本就打不准人,但步枪不一样,彪哥手里拿着的那杆步枪,两百米的距离同样能打得准。所以,在中间地带将布兰科他们暴露出来,不管他们是往前冲还是往后退,彪哥都会有足够的时间给他们一一点名。”
曹滨的面色突然严肃起来,沉声问道:“你说的这些是谁教你的?你大师兄还是你彪哥?”
罗猎惊异地看着曹滨,应道:“我自己想出来的呀?怎么啦,滨哥,我做错什么了么?”
曹滨突然长叹一声,将身子仰在了椅子靠背上,微微闭上了双眼,沉静了好一会子。待曹滨再直起身来时,脸上已然不见了严肃,尽显欣慰之色,深邃的双眸中流露出来的是温暖还夹杂着少许的激动。“抽出些时间来,跟你彪哥在好好练一练枪法吧,近战的话,飞刀可能比枪要快,但距离远了,还是枪的威力更大些。”
罗猎虽然有些不情愿,却也不敢当面反驳曹滨。
曹滨接着苦笑一声,幽叹自语:“一个孩子都能看的出来,那布兰科呢?”
身后房间中传来了董彪的声音:“我敢打赌,布兰科绝对没有罗猎那么聪明,滨哥,我对总堂主发誓,我绝对没有跟罗猎透露过一个字,只是他刚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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