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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猊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让虞二少爷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不过他倒是打听到了不少别的,“北园伯似乎跟顾家取得了联系。”
冯君看了他好一阵,最终冷哼一声,“你田家是个什么选择?我希望你给一句明白话。”
“我肯定向着你这一边的呀,”田阳猊急得直跺脚,“他也不过是我家姻亲,一向不怎么把田家放在眼里的,为了他我得罪你……划得来吗?”
没错,这才是最标准、最老实的答案——田家也想帮北园伯府,这个毫无疑问,但是对手是冯君的话,就太划不来了。
神医可能是仙人,这个……也不是关键,反正大头是北园伯在扛,问题的关键在于,田家已经跟神医建立起了良好的私交,这时候改弦更张,那得是多么愚蠢的人才做得出来?
冯君嘿然不语,跟田阳猊继续喝酒,直喝到夜里十点左右,他才撂下一句话,“帮我问一下,北园伯府到底是得了谁的授意,要来为难我?”
这个要求对田阳猊来说,实在有点为难,不过既然已经选边了,那只能一门心思走到黑了。
他离开的时候,已经接近零点了,本来打算打小报告的刘菲菲,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又有人前来小院骚扰,不是别人,正是昨天的两名差役。
两名差役拿出了公文,一本正经地表示,勇毅公有意买下止戈山,献给内廷做马场,你这里是有主荒地,我们大致估算了一下,费用应该是……
你不用跟我说费用,冯君很干脆地打断了他俩的话:抱歉了,我没打算卖!
不卖是不可能的!两名差役当即表态,他们说得很明白:整个止戈山都要献给内廷,不可能独独留下你这块地——惊扰了内廷算谁的?
冯君有心辩论一下,但是就连郎震都冲着他苦笑摇头:没用的,争不过。
皇家一般不会强夺百姓的地产,但是他们真的决定打算做什么,只要理由够充分,仙人都不好随便拦着——毕竟世俗间的事务,还要靠皇家和官府来管理。
“那我就满了两年再卖,”冯君退而求其次,“地是我今年才买下的。”
一名差役愕然地发话,“你几时买地,跟卖地又有何关系?”
“你最好还是去看一下,《东华地律》六款十一条,”冯君面无表情地发话,“地块两年内三易其主,视为有弊情!”
原来这东华国的开国皇帝,原本是破落户出身,老爹把家产败完了,他一度几乎饿死。
所以他对土地兼并的行为,异常痛恨。
严格来说,东华目前都是人少地多的状态,按说土地兼并不该有多么严重,不过话说回来,有熟地可以轻松兼并的话,谁又会去卖力开垦生地?
所以东华国制定了极为严谨的土地政策,一块地两年内换了三个主家,就可以认为里面有猫腻,只凭这一条政策,就能将人抓起来审问,甚至能自由心证地判刑。
冯君这块地,是得自于田家,田家从官府手里买下地,就转赠给了神医,这就是两任主人了,再卖出去的话,就破坏了规矩。
所以只要他坚持这一点,地块完全可以在两年之后再卖——这是正儿八经的政策。
两名差役平时哪里会注意这些?严格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以止戈县来说,两年内三易其主的地块多了去啦,四易五易的都有。
不过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当事双方谈妥了,就没人觉得这是问题。
久而久之,别说普通老百姓,就连官府衙门里的小吏,都不记得有这么一条规定了。
可是冯君一说出来,两个差役脸色就变了——倒不是他们确定有这一条规定,而是说,他们认为以《东华地律》的性质,真的可能有这么一条。
《地律》是以保护百姓的地产为主旨的,两年内土地多次易主,存在弊情的可能性太大了,从宏观上讲,也不利于官府的调控。
因为《地律》有保护百姓的性质,现在是歌舞升平时期,很少有人拿《地律》来说事,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这律法没有宣布废除,它就是有效的。
冯君之所以争取这两年,是因为他想在这段时间内,将灵石都开采完,挖完灵石的止戈县,对他没有半分的吸引力。
至于说玉石房子玉石院子……在地球界是个宝,在这里真的不算什么,放弃就放弃了。
事实上,就连这玉石房子,都是田家帮着造的,他所做的,不过是原谅了对方的冒犯。
两名差役不知道冯君的想法,但是对他俩来说,对方同意两年之内交易,也就算完成了任务——想要在这么大的止戈山建马场,也得好几年功夫,并不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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