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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伯赶紧的让了一下。然而,他的反应哪里比得过沈云?只觉得两个肩头骤然轻松了。他定睛一看,就这么眨眼的工夫,沈爷已经从两个铁钩上解下来了两桶水,一手提着一只,上了门廊!
好一双快手!回过神来,他啧啧的伸出了一双拇指:“沈爷,厉害!”
沈云回头冲他笑了笑,提着两桶水进了屋。过了一会儿,他又出来了,将两只空桶还给齐伯,问道:“齐伯,你也是这样给天宝兄送热水的吗?”
齐伯闻言,笑意淌了一脸:“爷惯着小的们,和小的们一样,也是自己去厨房打水的。”
果然如此。沈云点头:“那以后我也一样。你只要告诉我厨房在哪里就行。”
齐伯伸手指了指对面西厢房方向:“沈爷您看,就是那边的后罩屋。”顿了顿,问道,“沈爷,现在离吃晌午饭还有一两个时辰呢。厨房里,阿花新做了点心,要不要给您送些过来?”
沈云摆手:“不用了。来的时候,与天宝兄在路上喝了一壶茶,现在还不饿。齐伯,需要什么,我会跟你说的。”
“是。您尽管吩咐就是。”齐伯这才挑着两只空桶子往厨房方向走了。
沈云回到屋里,关上门,自去里间洗澡。
半个时辰之后,洪天宝过来敲门。沈云已经收拾得妥妥当当,连头发都擦干,重新梳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没有准备大毛的衣服。”洪天宝见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青布夹棉袍,得意的将手里抱着的镶银鼠毛的黑色羊皮大麾和一顶同色的羊皮帽塞给他,“这是我才来的那一年冬天置办的。不是什么好皮子。后两年置办的,皮子要好一些,却大了好多,你穿太肥。这两样,你先凑合着穿。吃过午饭,我陪你去新做几样。”
“我又不冷。”沈云抱在手里掂了掂,“死沉死沉的,我穿不惯。还是棉袍穿得舒服自在。”
洪天宝哼了一声:“我也知道棉袍穿着舒服些啊。在家里,我也是怎么舒服怎么穿的。但去外面,这样不行啊。在仙都,你穿个半旧不新的棉袍出去吃饭,小二连坐都不给你看。”说着,指了指他手里的羊皮大麾和帽子,“这两样也是寻常货色,去吃个牛全席勉强还行,要是穿着去衙门找钱师尊的那位老友,那里的门房都不会给你通传。”
“都这么势利?”沈云讶然。
洪天宝呵呵:“这叫‘人靠衣装马靠鞍’。”
好吧,他所说的一点儿夸大的成分也没有。
沈云换上皮大麾和皮帽子后,在屋里走了几步。
天,又热又觉,难受死了!
最后,洪天宝拗不过他,只得任他脱了下来,换回了原来的青布夹棉袍。
接着,两人依旧坐了老罗的马车,穿过小半个东城区去吃牛全席。
在那饭庄里,沈云都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因为洪天宝穿戴不俗,腰带上还别着有功名的人才能佩戴的玉饰,再加上长得虎背熊腰,油光水亮,所以,跑堂的伙计竟然将他当成了洪天宝的长随,刚开始时,只顾着满脸堆笑的向洪天宝点头哈腰,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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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