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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目光,很是平静的说着这些话,他这个想法已经在自己脑海中凝聚很久了。
杨启轩听完,沉默了片刻,皱了下眉头突然坚定地说道:“会,反正我一个人也习惯久了,谁要是想杀我我肯定反抗啊!”
“是啊,不反抗也是静等着也是被杀死,倒不如最后一博!”听了杨启轩的话,梁仲筠感慨地说了一下,然后目光移向了营寨里那些匆匆忙忙的难民。
他们排着队,每个人端着个破烂的瓷碗,禁卫军的士兵正在给这些难民分发米粥。
突然,梁仲筠注意到两个少年,他们站在一起,说着什么,并没有排队去领粥。那两个少年衣衫破旧,面容憔悴,身形消瘦,应该也饿了肚子,梁仲筠不明白他们两个为何宁愿站在一旁饿肚子而不领粥喝。
这两个少年一个看来和自己一般模样,应该和自己年纪差不多,一个个头较高,身形很瘦,看起来稍有些年长,应该二十岁左右。
梁仲筠注意到了这两个人,走了过去跟守营寨的禁卫军士兵说了下,就进去了这个收纳难民的营地,之所以守门士兵从不拦梁仲筠,还不是林世冲安排的,虽然上次挨了十板子,但谁让他和梁仲筠关系铁呢!杨启轩也没说什么,跟着他走了进去。
梁仲筠径直朝着那两个人走了过去,这个两个人原本站在一旁空地上低着头说着什么,突然注意到两个面容干净,衣衫整洁的拿剑少年向自己这里走了过来。
然后这两个人停止了谈话,看着走过来的两个人,有些稍显神色紧张。
梁仲筠也没有犹豫什么,直接走到这两个人的跟前开问:“为什么不去领粥喝,看起来你们两个也像很长时间没吃饱饭了?”
那两个人疑惑地看着梁仲筠,愣住了,突然那个年纪稍小的少年面目坚定地看着梁仲筠喊道:“贫者不受嗟来之食!”
“喂,阿策!”旁边那个身形瘦弱的年轻人喊了一下这个脏兮兮的少年的名字,想让他停止说话。
少年名叫沈策,十五六岁,黑色头发蓬松散乱,青色的破布衣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旁边那个年轻人叫高丘泽,二十岁,有些长的黑发遮住右半边脸,身形格外消瘦,总给人整天都吃不饱饭的样子。两个人是蓟州北面的一个村子里的,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因为村子被胡人占领,家人被杀,他们两个一路往南跑,这才跑到了邺都这里。
梁仲筠听了那句话,感到有些好笑,轻轻地笑了两下,旁边一些禁卫军士兵也有听到,都不自觉地低声笑了两下。
然后梁仲筠又看向沈策那个少年对他笑着说:“骨气不小,可惜有些白痴。”
“你说什么?”听到这话,这脏兮兮的少年很生气,握住拳头想冲上去,被高丘泽拦住了。
然后梁仲筠又看着这两个人很淡定地问道他们:“你们两个蓟州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两个人被这一问,有些惊讶地同时发问。
梁仲筠撅了一下嘴巴,看着这两个人淡定说道:“蓟州北面靠近长城的村落里的人,很少有放羊的,大多从小就在附近搬运石头,靠修补长城维持生计,所以长年走路,脚底板很平,鞋子很容易破洞,所以他们会穿非常厚实的麻布鞋。你们从北面一路逃到这里,那么长的路,鞋子也没破,看起来也是穷的吃不上饭,怎么能换新鞋呢,不就是穿着那种麻布鞋吗?而且长年走路之人也容易小腿粗而干硬,并且长年搬运石头,双手特别粗糙,而且那地方经常受胡人侵扰,所以很多村子里的孩子从小就习武,舞刀弄枪,用来自保,双手指头也就留下了用刀用枪的茧子。你们自己看看你们两个,是不是符合我所说的特征?”